开馆时间
周一至周日 8:00 — 22:40

借阅规则

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图书馆文献借阅管理规定

 

我校图书馆所藏书刊资料系国家财产,爱护书刊人人有责。为了做好文献资料的管理工作,使之更好地为我校教学科研服务,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管理规定。

第一条  读者应凭本人借阅证借阅图书,不得转借、代借。因转借、代借而造成的后果,由持卡人承担相应责任。

第二条  图书借还手续统一到各校区总服务台或自助借还系统办理。

第三条  报刊及三亚校区图书馆二楼中外文工具书、八楼特藏书库图书只限馆内阅览,其余图书均可外借。

第四条  借阅数量与期限

(一)本校教职工、研究生借阅中外文图书20册,借阅期限为二个月,续借次数1次,续期1个月。

(二)本校本、专科学生借阅中外文图书15册,借阅期限为一个月,续借次数1次,续期半个月。

三)外读者不提供外借图书服务,只限在本馆内阅览和复印,不得携出馆外,阅览时请爱护书刊。

第五条  违规处理

(一)读者所借书刊须倍加爱护,按期归还,不得批注、折叠、涂改、污损、剪裁、影描、撕毁或遗失,更不得盗为己有。      

(二)读者如有期未归还图书的暂停借书权限图书后,方可继续借书

三)遗失所借图书,由持证人购买相同版本图书赔偿。

第六条 本管理规定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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